『抄襲到底是爲了什麼?』by小鷺
當然,沒有抄襲行為的出現,就沒有抄襲這名詞(這是廢話)
可是仔細想想抄襲者的目的,我居然像鬼擋牆一樣把自己推進迴圈裡想不出個所以然。
筆者用常人的價值觀去推想看看「為什麼要抄襲?」這個問題。
當我要抄襲那人的智慧結晶時一定是因為那人的Idea很棒,而且令人有原創性的驚喜(當然,抄到二手的作品被抓包雖然只是讓粉絲當笑話講講聽聽,也算夠倒楣了),或者是他的作品擁有高人氣支持的參考價值,並移轉投射地想說如果我的作品也能給人這樣的感覺多好阿!
於是乎剽竊拷貝他人的智慧以利於塑造這是自己的智慧的假象,用損人利己的價值觀來判定下是成立的。
可是,換另一個角度來提取因果看看,那人的作品既然好既然受歡迎,就必定擁有高人氣高評價且廣為流傳,就算不是粉絲也可能都知道這樣的作品出自誰人之手,此時抄襲者似乎忘記孤狗大神的法眼應該比他想像中神通廣大,高人氣讓抄襲事件被發現的機率也高,隨之而來的粉絲及閒閒衛道人士的口誅筆伐必定如排山倒海而來,這用損人利己的觀點來看又不成立了(儘管在人氣飆升方面是肯定的,因為那些人「氣」得討論著讓知道的人數也飆升了)。
然而,負面評論所凝聚的人氣真的是抄襲者想要的嗎?
抄襲者有了這些負面知名度是爲了可以像偶像一樣成為媒體寵兒,只要高曝光度即名利「理應」都會接踵而至嗎?
縱然媒體炒作是一種無可避免的類沉淪現象(就像MP3被大量免費下載與分享一樣),但是趨勢所然卻並非一巴掌拍得響,本來就不能全然歸咎於媒體炒作。
何況「尊重原創」本來就只是基本的道德良知。
好,那麼以「高知名度」為訴求的抄襲行為筆者又用物極必反的概念來想了一下。
難道說,當大家卯起來自己寫歌尊重原創的氣息太悶躁,非得有個具話題性的抄襲爭執事件,才能讓這首拷貝品在眾多乖乖牌中吸引注意以脫穎而出?
一定要用「浪子總有回頭可能」的形象才能吸引善良的美女去憐惜了解並珍惜這種奇積被扭轉的可貴?(老實說這個比喻有參雜到筆者反沙文的偏激,不甚客觀)
很多偶像劇的劇情不都是這樣演?男女主角之間一定有些不禮貌的互動才能在那些彬彬有禮的乏味追求者中獲得吸引與青睞,這居然是突顯這樣的「可看性」戀情滋長的必然要素!?
「他壞歸壞,只要發現一點他的好便容易讓人覺得又令人疼惜又可愛!」(!@#$%^&*....)
咳吼,筆者非衛道人士,卻也並不樂見這樣的「人格養成模式」的形成。
離題了些。
照上述看來,抄襲者以話題刺激脫穎而出的策略顯然是有效的,但是乖乖牌就得忍受這樣的創作氣氛直到下一波物極必反的風水輪流轉到自己嗎?
「當有一天奉公守法者變成一種異類才能突圍出線」這樣的想法簡直消極瘋狂得可以。
沒人想要這樣,可是看來卻似乎如此。
人人都知道抄襲不對,輿論壓力無法有效杜絕之外,竟然也接受這樣的風氣屬於常態?
想破口大罵的人卻因為怕炒高抄襲者的知名度而住嘴了!
鼓吹拒絕支持抄襲作品的人同上!
尋求法律途徑的人卻因為修法制度與流程的不健全讓抄襲者逍遙法外,苦於無例可循!
把持不住自己的創作人態度也漸漸消極甚至為了飯碗也同其流合其污!
抄襲者享受著因「抄襲訴訟沒被告成」而來的知名度安然在模糊地帶如入無人之境! (有的抄人居然得了便宜還可以扭捏地賣乖才是真的混帳到家)
我們的反制辦法居然可能只有...
「相信將來歷史會給牠個評斷的」
「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做好自己管那麼多幹麻呢?」
「等牠有天度爛別人也因抄襲牠獲利而覺醒吧!」
「你也要抄的話,我就不跟你好了」(!#$%^&*....)
那些因堅持而流亡;因失望而放棄的優質創作藝術家,不正是這種消極主義下的犧牲品嗎?
他們質樸聖潔的藝術創作情操建立起的種種,被滿臉猙獰橫肉的功利惡獸給輕慢褻玩而一一頹圮!
剽竊創意的抄襲者當然是幫兇之ㄧ
抄襲為什麼不是公訴罪而是告訴乃論?
如果抄襲是唯一死刑還有人會犯嗎?(最後兩句過火了點,不過寫出來心情平靜了些)
重點是
我忍不住又問回去了(果然是鬼擋牆),
『抄襲既然不對,為什麼還是有人可以肆無忌憚地抄?!』
為什麼?
且慢刁嘴的小鷺
Ps.這些牢騷是筆者前天翻到「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網頁中的「保智論壇」,竟然因為「部分係販售盜版、仿冒物品業者間之挾怨報復(透過保智論壇檢舉同業);或檢舉正版業者,造成警方疲於奔命」這種鳥蛋理由而關閉,為此有感。
顯然反抄襲這一塊受官方重視的革命路途還很顛簸,特別在這邊熱血地提出來渴望各位朋友們能不吝參與討論。